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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2-06-18 15:48:58 发布者:jxxf 信息来源:泾县先锋网
 
泾县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意见(试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人才和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地区间流动越来越广泛。我县流动党员也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根据皖组字[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现对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流动有序、异地有家、管理有章、永葆先进”的要求,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网络化的教育管理机制,保证每一名流动党员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成为党联系、动员、组织流动人员的纽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
    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要有利于党员的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流动党员的范围
    赴县外从事务工、经商、投资开发、学习、探亲(3个月以上)等活动的农村、机关、企业、社区党员;县外来我县从事上述活动的党员;在本县范围内城乡、异地之间流动的各类党员。
    三、管理形式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县委成立“中共泾县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同时暂设驻京、驻沪、驻苏、驻浙个泾县外出务工经商党员服务中心(联系站),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定具体工作人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流动党员提供快捷、周到、及时、有效的服务。
    二是建立党组织。党员流动出地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动入地党组织的联系沟通,3名以上正式党员外出到同一地点并相对固定,时间在6月个以上,属同一基层党委的,该基层党委在认真调查摸底,征求党员意见,与外出所在党组织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并负责流入该地本县其它地方党员的管理;属于不同基层党委的,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关基层党委建党支部(或党小组)。改制重组、停产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以及新的经济、社会组织,要做到党组织与企业(或组织)同步建立、同步调整,确保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都能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少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就近编入社区、乡镇党组织。
    三是转移组织关系。外出和外来6个月以上、有固定工作地点或单位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所到地方或从业单位党组织;从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本人居住地或人才、劳动力市场党组织。对县外流动入的党员,县流动党员工委要积极接纳他们的组织关系,并就近编入一个党支部,与本地党员一样教育管理。
    四是持证托管。党员流动时间在3个月至6个月的,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出党组织应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按规定备注《党员证》,并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持证参加党组织活动。流动党员返回后,流出的党组织要认真负责查验活动或《党员证》记载内容。
    五是网络化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信息建设,流出地党支部对外出6个月以上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党时间、家族住址、外出时间、外出事因、所在单位、现居住地址、通讯号码、支部联系人和外在表现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对变动情况进行登记调整。基层党委对所属支部的党员流动情况汇总分类,建立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库并报县流动党员工委备案,实行微机联网,实现流动党员信息处理手段的现代化。
    四、工作制度
    一是登记制度。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动出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方式,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流动地党组织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报头一份《流动党员登记表》,并留存一份。党员返回不再流动,应撤销登记,外来党员凭有效证件,到从业地方或单位基层党组织登记。
    二是行前教育制度。流动党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流动出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与其谈话,从政治思想、组织观念、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对党员提出要求。
    三是双重管理制度。在流动党员中建立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可由流出地党组织主管,流入党组织协管;也可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主管,流动出党组织协管。
    四是双向联系制度。党员流动出地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人一证(每位外出流动党员一人发给一本《党员证》或《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委一联(各支部或总支委员联系一个流动党员,流动党员较多的村党组织由乡镇党委确定一名党员乡镇干部进行联系)、一季一记(每个联系委员及党员乡镇干部每个季度对流动党员家属进行一次家记)、一节一信(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每个联系委员及党员乡镇乡镇以所在党组织名义寄去一封慰问信或通一次电话)、一年一评(年终所在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对外出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经常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家乡或单位的发展情况,征求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外出流动党员至少每季度要与流动地党组织联系一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就业地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报告。
    五是返乡培训制度。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时机,开展党员冬(春)训或集中培训,并与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六是党费收缴制度。每年初,流动党员要向党组织如实申报上一年的实际收入,党组织根据党员的收入情况,确定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办理。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的党员可采取邮汇、委托代交等方式,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流动党员党组织由流入地管理的,党费上缴流入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由流出地管理的,党费上缴流出地党组织,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五、作用发挥
    一是发挥流动党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流动党员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用工单位和流动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在流动人员中建立的工会、妇代会、共青团等组织,团结和凝聚流动人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切实关心流动党员和流动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证件办理、劳动技能培训和解决工作生活困难等方面提供帮助。
    二是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法,开展活动以“小型、业余、多样”为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组织活动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网络党日、远程教育、主题实践、政策课堂、就业指导和技术培训等活动,努力使组织生活用工单位所支持、流动党员所欢迎、流动人员所向往。坚持不懈地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做“四个带头人”活动,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提高技能、带头建功立业、带头奉献家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持先进性。要发挥流动党员信息灵、观念新、门路广的优势,引导他们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引进发展项目,传送致富信息,带动更多群众共同致富。要鼓励流动党员回乡创业或回乡任职,把在外积累的资金、学到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回家乡,积极参与家乡的经济建设。
    三是保障流动党员的权利。党组织要支持党员全理有序流动,切实保障流动党员权利。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称手续的流动党员,如果其所在的党组织由流动入地管理,应在流入地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其所在的党组织由流出地管理,应在流出地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流出地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较多的党组织,在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时,要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在流动党员中产生会议代表。党员流动出地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流动党员无法到会,在征求该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人数。
    四是做好流动人员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和各类人才的联系、引导和培养,启发他们的政治觉悟,定期考察他们在外表现情况,条件成熟的及时将他们吸收到党内来。由流入地管理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由流入地党组织审批;由流出管理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流出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流出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办理了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预备党员转正,其所在党组织由流动入地管理的,由流入地党组织办理;其所在党组织由流出地管理的,由流出地党组织办理。
    六、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制。基层党委书记是流动党员管理直接责任人,应切实承担起流动党员管理相关职责。党支部书记是流动党员管理具体责任人,随时掌握流动党员流动的具体情况。县流动党员工委负责全县流动党员的组织、指导、监督、服务工作。各级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流动党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三级联创”活动进行考核,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劳动、人事、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流动党员管理联系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流动党员和流动人员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要依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等,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之中加强管理。
    二是工作经费来源。县、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采取财政安排一点、党费列支一点、基层拿出一点等办法,筹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对在接收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各级党组织不得推诿扯皮、无故拒接拒转,确保流动党员关系接转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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