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登记发证制度
对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方式,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党支部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要求流动党员外出亮证,回乡验证。对外出流入党员,各基层流动党员服务站和流动党员服务点要协同工商、税务、计生等部门定期登记区域内的党员。
二、人文关怀制度
在节假日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家属或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慰问短信。充分利用“12371”服务教育功能,时刻强化流动党员的党员意识,确保他们离乡不离党。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安排专人与流动党员谈话,加强沟通联络和情感交流。对困难流动党员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学习教育制度
抓好流动党员行前教育和返乡教育。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开展“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登一次流动党员门拜访、上一堂新形势新任务党课”的“行前三个一”活动;流动党员返乡期间,开展“过好一次组织生活、开展一次思想交流、征求一条发展建议”为主要内容的“返乡三个一”活动。同时,加强流动党员形势、纪律教育,从政治思想、组织观念、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定期联系制度
在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由村党组织指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进行对接,采取“1+1”、“1+X”的方式结成帮扶对子,每季度至少与流动党员联系1次,向流动党员通报家乡发展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就业创业信息等,了解流动党员在外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提出思想教育要求。
五、两地共管制度
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定期走访流入地党组织。创新两地携手联建共管工作机制。以“互通、互动、互融、互培、互推、互助”为主要内容,签订两地共管协议,实现两地互动管理。
六、服务承诺制度
党组织向流动党员公开承诺,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困难帮扶、教育培训等服务,组织流动党员开展“行前承诺”,并定期跟踪践诺情况。
七、奖优罚劣制度
对流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外出期间表现等进行综合评比,对有重大贡献、表现突出和明显进步的流动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党性不强、作风不实、无组织纪律意识的流动党员建立“重点教育转化对象”档案,确定专人帮扶教育,经帮扶教育仍无改变的党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