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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知识
发布时间:2014-02-10 17:57:54 发布者:jxxf 信息来源:泾县先锋网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三个代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是什么?

答: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4、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答: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5、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6、党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7、党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8、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是什么?

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9、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10、发展党员有哪些主要程序?

答:分为四个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确定发展对象阶段,接收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其入党联系人--党委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填写考察表--党支部、联系人经常性地培养、考察。

(2)确定发展对象阶段:考察期满一年以上--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党支部对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报乡镇党委审查(有总支的还要经总支审查后报乡镇党委)。

(3)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填写大会决议--报乡镇党委审查(有总支的还要经总支审查后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指派组织委员或其他党委委员谈话--上报县委组织员审查--召开乡镇党委会进行研究--乡镇党委批复--党委或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4)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党支部继续培养考察--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书--召开支委会讨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填写大会决议--(有总支的还要经总支审查后报乡镇党委)--召开乡镇党委会进行研究--乡镇党委批复--党员材料整理归档。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要超过半数以上,会议方为有效。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11、申请入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2、入党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3、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与正式党员有何不同?

答: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14、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有哪些要求?

答:(1)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2)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3)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5)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15、党员电化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党员电化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

16、党员电化教育的工作方针?

答:党员电化教育的工作方针是: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

17、什么是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上的应用,是科技发展和党的建设在新形势下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

18、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宗旨是什么?

答:“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

19、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答: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管结合,学用结合;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20、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学习对象有哪些?

答:村两委成员、农村党员,可根据需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村级后备干部、科技示范户和全体群众参加学习。

21、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2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3、党费的使用有何规定?

答:党费应当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24、党员在什么情况下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5、什么是党的纪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

答: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6、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后对其本人使用有何规定?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7、对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后对其本人使用有何规定?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8、对开除党籍后重新入党有何规定?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29、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然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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