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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储晶晶同志作为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6 15:09:48 发布者:jxxf 信息来源:泾县先锋网
 

储晶晶同志为2020年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泾县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泾人才组〔2018〕5号)文件规定,经个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初核,拟将储晶晶同志作为我县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现予以向社会公示。

储晶晶,女,1991年9月出生,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30日(共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在此期间,县人才办安排专人值班,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如发现该同志存在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等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向县人才办反映,来信直接寄县人才办。联系电话:0563-5102786,地址:泾县行政中心大楼409室。

特此公告

泾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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