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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泾县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1期
发布时间:2014-04-11 09:11:13 发布者:jxxf 信息来源:泾县先锋网
 

佩党徽、亮身份,践行群众路线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我县在全县上下组织开展“佩党徽、亮身份,践行群众路线”活动,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佩党徽、亮身份”。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共产党员应自觉佩戴。活动中,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岗的500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自4月15日起,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党徽,领导干部要带头佩戴发挥表率作用,窗口单位做到党员“佩党徽、亮身份”全覆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佩党徽、强党性”。活动中,鼓励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课教育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举行集中佩戴党徽仪式。同时,在大型集体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鼓励党员集体佩带党徽,在党内重大活动、党内重要会议期间以及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中,做到自觉佩戴党员徽章。

“佩党徽,树形象”。活动中,要求党员要衣着整洁、形象得体,党徽应佩戴在胸前醒目位置,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同时,将“佩党徽、亮身份,践行群众路线”活动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督查范畴,加强监督。将党员佩戴党徽情况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两先一优”评选的重要依据,不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

 

 

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委常委
    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泾县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      2014年4月11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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