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安徽先锋网  宣城先锋网
首    页 时政要闻 组织工作 干部工作 人才工作 电教远教 专题报道 走进组织部 万村网页
   您现在的位置:泾县先锋网 >> 专题报道 >> 流动党员之家 >> 网上党校 >> 浏览正文

流动党员如何在异地参加组织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14 08:45:29 发布者:jxxf 信息来源:泾县先锋网
 

答: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①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②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③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④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相关信息

 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信息!

 

主办单位: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泾县党员电教中心 
通信地址:安徽省泾县谢园路行政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563-5102570  邮政编码:242500
皖ICP备13004274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