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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实行干部实绩“凡提必晒”
发布时间:2015-04-16 11:11:34 发布者:jxxf 信息来源:泾县先锋网
 

近日,泾县出台《选拔任用县管干部工作日志公示办法》,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考察对象工作日志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实行工作日志“凡提必晒”,此举达到了考量干部诚信、拓宽监督渠道、提升选任公信“一举三得”的效果。
  一是考量干部诚信。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制度,可有效防止干部在日常填报工作日志时弄虚作假、谎报实绩、填写虚功。《办法》明确规定:考察组在考察时必须深入了解干部实绩状况,要把查阅考察对象的工作日志作为一项重要考察内容。实行深入式考察,既可以有效扩大考察的广度和深度,也能有效防止干部诚信缺失、虚假浮夸。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除任前公示外,把考察对象的工作日志拿出来“晾晒”,一方面可以让干部本人“出身汗”,另一方面也可以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群众知晓这个干部干了什么、采取什么措施、取得什么实际成效。泾县结合实际,明确对拟提任担任党政“一把手”的考察对象工作日志要在网络上公示,进一步扩大监督范畴,提高广大网民参与热情。工作日志公示和拟任人选任前公示同步,为拓宽监督渠道、创造立体监督提供了良好平台。
  三是提升选任公信。把考察对象的工作日志放在阳光下公开,是组织部门提升选人用人透明度和满意度的有效举措,能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把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拿出来公示,不仅可以防止干部为官不为、庸政懒政,也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务实做事,同时对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有积极的意义。(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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