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泾县积极主动呼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新常态,按照常规工作注重有序、日常工作注重有力、重点工作注重有效、创新工作注重有为的“四有”模式不断深化干部监督工作。
常规工作注重有序。按照干部监督四项制度,每年年底结合县委全委会议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次年年初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并将报告对象延伸至非领导职务干部,不断夯实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落实组织部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对科级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对到龄退休干部进行摸底统计,并严格按政策做好退休工作。
日常工作注重有力。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信访、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实行“大监督”机制。加大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实行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坚持过程管理,稳步推进关键岗位交流轮岗,切实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重点工作注重有效。严格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对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依托房产管理部门现有平台,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探索实行“凡提必核”机制。推进“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信件、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平台,着力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创新工作注重有为。按照“组织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精细化”的管理要求,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创新工作。出台选拔任用县管干部工作日志公示办法,随机抽取拟任人选近半年来不同两周的工作日志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参与权、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出台《泾县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强化岗位意识,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书记在履行干部监督方面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