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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09:32 来源:泾县先锋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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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泾县人才公寓建设使用和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泾人才组办20242号)文件规定,经个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和县经济开发区初核,拟将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我县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现予以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51110日至1114(共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在此期间,县委人才办安排专人值班,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如发现人才存在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等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向县委人才办反映来信直接寄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63-5102786地址:泾县行政中心大楼409

特此公告

 

附件:泾县人才公寓入住对象名单

 

中共泾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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