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两优一先”推荐工作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征求意见、综合比选,经研究决定,提出我县关于宣城市“两优一先”拟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63-5102571
联系地址:泾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泾县行政中心大楼408室)
邮政编码:242500
附件:泾县关于宣城市“两优一先”拟推荐对象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