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泾县先锋网 > 人才工作

关于将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09:43 来源:泾县先锋网 作者:jxxf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泾县县委 泾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实施“智汇泾城”人才发展计划奋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发20236号)文件规定,经个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核,拟将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我县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现予以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478日至7月12(共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在此期间,县委人才办安排专人值班,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如发现人才存在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等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向县委人才办反映来信直接寄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63-5102786地址:泾县行政中心大楼409室

特此公告

泾县人才公寓入住对象名单.xls

 

中共泾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